塗鴉美不美

單從「未經許可」於公眾或他人場所進行塗鴉,塗鴉非法性的討論似乎沒有意思。有趣的是,正正有一群尊重塗鴉傳統的writers,鍾情於這種「不合法」的創作精神;簡潔至只用一個tag宣示存在的主權,等於一句「我在此」。
與無知小輩胡亂塗污牆壁極為不同,writers所用的tag經過悉心設計,顯示個人風格和熟練的技巧。更重要的是,它是有美感的圖像,這是任何一個writer都著重的表現。此外,我從口頭訪問中大略估計,一般公眾人士對塗鴉的接受程度頗高,很多人回應只要外觀美麗,是不會抗拒塗鴉的存在的。更甚者,愈來愈多店主聘請writer替他們的商店「裝飾」,可見塗鴉是漸受歡迎的。Writer或artist 只是一個稱呼,若從writers及公眾在塗鴉中追求美的角度來看,誰能否定塗鴉的藝術性?
Janice

塗鴉=藝術(阿moe篇)

Designer與Artist的結合,塗鴉豈不是藝術?

塗鴉=藝術(蒲窩篇)

塗鴉不是亂七八糟的繪畫,而是經過有系統及計劃的設計。如何著色、圖畫的光暗配置均是藝術作品的構成因素。